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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私建围墙妨碍通行案

发布时间:2022-12-30 11:09:06 人气:4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实习编辑:杨歌 | 作者:郑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郑丹)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妨碍通行纠纷案件,将修建在相邻两家村民房屋之间的围墙强制拆除,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通行的合法权益。

唐甲和唐乙为同村村民,系叔侄、邻里关系,唐甲日常通过唐乙屋前晒坪通行。2021年下半年,唐乙将屋前晒坪堆满柴火并在晒坪四周扎拦网养鸡、鸭,严重影响唐甲通行,唐甲遂将拦网破坏,部分柴火扔到山坡下,导致双方矛盾加剧。后唐乙在临近唐甲的房屋东侧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修建一堵2米高的围墙,彻底阻拦了唐甲的通行。后经村、镇两级组织多次协调无果后,唐甲诉至鼎城法院。鼎城法院经审理判决唐乙于限期内拆除围墙,不得妨碍正常通行。

判决生效后,唐乙拒绝履行拆除义务,唐甲遂向鼎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系叔侄关系且将长期比邻而居,若无法妥善处理围墙纠纷,则会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影响邻里亲情。执行干警先后多次查看执行现场,并和唐乙沟通,但唐乙依然抗拒执行。执行法官决定组织执行力量依法强制执行,同时在执行现场释法明理、耐心沟通,积极劝解被执行人,从亲情、法律等方面向被执行人详细阐明法理,陈述利害,唐乙态度有所转变。鼎城法院当即依法拆除了位于唐乙房屋东面的围墙,保障了当事人的通行权。

在处理相邻纠纷案件时,鼎城法院始终秉持刚柔并济、灵活处理的原则,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树立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