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普法廉政官网!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当前位置:首页>>地域信息>>衡阳市

【聚焦两会】 法槌声声惩凶恶 利剑高悬保平安——衡阳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全力打造升级版“平安衡阳”“法治衡阳”

发布时间:2023-01-02 11:56:06 人气:39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廖玲玲 李晓龙 

2022年以来,衡阳两级法院及广大干警围绕“政治建院、担当兴院、公信立院、从严治院”工作方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衡阳、法治衡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两会”期间,让我们一起听听衡阳法院干警的声音。

01

衡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龙仕达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全力打造升级版“平安衡阳” “法治衡阳”

平安,是民生所盼、发展之基;守护平安,人民法院责无旁贷。2022年以来,衡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全市法院全年一审审结刑事案件4657件7411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衡阳、法治衡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其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6件,执结涉黑恶财产4.6亿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审结733件1330人;强力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市中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市禁毒履职先进单位”。近年来,市中院刑事审判团队出色完成“302”“414”等多个大案要案审理任务,受到上级法院、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02

衡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黄光前

重拳出击,严惩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26件,强力推进“打财断血”, 执结涉黑恶财产4.6亿元,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向突出的跨境犯罪“亮剑”, 切实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衡山县法院依法审结李某强等人在境外网站开设赌场案,追缴到位违法所得3亿余元。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耒阳市法院审结刘某飞等4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处刘某飞等4人有期徒刑及罚金,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众志成城,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毒品犯罪,对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一批毒贩执行死刑。开展“联乡带村帮家庭”活动,筹集资金20余万元,帮助衡山县店门镇石门社区打造禁毒示范社区,配合当地党委帮扶两名吸毒人员戒掉毒瘾自主创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禁毒进社区”活动,召开禁毒屋场恳谈会,凝聚禁毒合力。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禁毒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会”活动,将法院审理的典型毒品案件拍摄成微视频,推送至全市各中小学校,在教师群、家长群同步播放,覆盖人数达100余万。

03

衡阳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匡梓精

积极参与全民反诈行动。2022年,全市法院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审结案件733件1330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144人,全力追缴犯罪违法所得,最大限度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市中院审结涉“夕阳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对主犯李某某等3人判处无期徒刑,坚决打击诈骗分子嚣张气焰。市中院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 协同推进两类犯罪精准打击,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全市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涉食品安全案件29件3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2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人,没有判处免刑的案件。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犯罪“处罚到人”的要求,对违法企业直接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有效震慑该类违法犯罪。

04

衡阳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 李国锋

坚持打防并举,强力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市中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动衡南县法院、蒸湘区法院少年法庭改革试点,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强化源头预防,全市法院49名院领导“上岗”法治副校长,62名干警加入青春法治辅导员志愿队。擦亮“法治利剑”, 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5年以上重刑率达63.1%, 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全市法院判处因性侵未成年人从业禁止11人,衡南县法院发出全省首份教师终身从业禁止令。做实“双向保护”,对未成年的初犯、偶犯落实“挽救教育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方针,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对未成年当事人及时采取心理疏导等帮扶救助。衡东县法院组建“法官妈妈”爱心团队,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扶活动70余次,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司法保护责任,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82件。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