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融合监督办理跨市倾倒医药废物案
发布时间:2023-01-03 09:26:03 人气:45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郭秀峰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郭秀峰)近日,笔者从醴陵市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深度融合监督模式办理的张某等9人跨市倾倒医药废物案有了重大进展,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已先期根据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将张某等人违法倾倒的医药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清理外,张某等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张某等人连带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1870元,并通过株洲市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1年6月,醴陵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在日常浏览该院公益诉讼大数据监督平台信息中检索到一条信息,发现位于醴陵市左权镇排子口东城大道旁一处水塘存在非法倾倒工业废物等情形。得知消息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立即前往事发地点调查,现场所见水塘内漂浮着10来个废弃的大型铁质或塑料油罐,大部分油罐浸泡在水塘灰白色水体中,不时冒出大量灰白色泡沫,现场发出令人作呕的强烈刺激性气味,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经初步调查核实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环保部门和事发地所在左权镇政府分别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家行政机关对上述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整改。醴陵市环保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联合左权镇政府进行联合调查,经调查后发现该违法倾倒废弃物背后可能存在刑事犯罪,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至醴陵市公安局。
获悉公安机关依法对非法倾倒危废物进行刑事立案后,醴陵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第一时间将公益履职过程中获悉的相关情形通报至本院刑事检察部门,为刑检部门办案人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供了有力帮助。最终,在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连续数月的蹲点值守下,于2021年11月27日,在左权镇查获了两车共重约40吨的危险废物,并就地封存已倾倒的危险废物约20吨,当场抓获了参与装运、填埋处理危险废物 的犯罪嫌疑人罗某、陈某、彭某、李某(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等7人。后根据已到案的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供述,顺藤摸瓜将涉嫌犯罪的张某、袁某等人抓获。经进一步侦查查明,自2021年4月1日起至事发时止,作为湘潭县某生物医药公司安环部经理的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家住醴陵的袁某不具备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资质和条件,仍先后4次将该公司的危险废物交由袁某雇请的张某等人,在事发地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医药废弃物近200吨。
今年2月28日,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鉴于本案张某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这一关键司法鉴定结论尚未作出,醴陵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办案干警分工负责、积极配合,一方及时联系协调环保部门督促司法鉴定部门尽快出具鉴定结论,一方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取证。5月24日,公安补充侦查后,醴陵市检察院将本案向醴陵市法院提起公诉。7月26日,醴陵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又依法向醴陵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伟等9名被告共同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21870元并在株洲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9月28日,醴陵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除对刑事部分依法作出判决外,还一并判令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全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目前,生态修复费用已全部汇缴至环保部门专属生态修复账户。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