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摔倒起纠纷 综治中心调解化干戈——芙蓉区综治中心调解组织成功自行调解一起涉企人身损害纠纷
发布时间:2025-11-25 21:12:32 人气: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张立娟 | 作者:
通讯员 谢蔚珍
意外突生:老人摔倒引纠纷
近日,近七旬的何大妈(化名)前往芙蓉区辖区内某企业参加健康宣传活动时,因踩到地上的塑料片不慎摔倒,导致手上佩戴的玉镯摔坏,身上多处出现挫伤。事后,何大妈就赔偿问题与该企业沟通,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何大妈遂向派出所报警,要求警方出面协调。调解过程中,何大妈提出赔偿玉镯损失及医疗费用的诉求,企业则认为自身已尽到基本安全提醒义务,对赔偿金额存在异议,因双方诉求差距较大,多次沟通后仍无法达成共识,派出所调解最终未果。

曙光初现:法理情的交融
在派出所调解无果后,何大妈了解到芙蓉区综治中心可提供纠纷调解服务,遂前往申请调解。芙蓉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接待后,详细记录事件经过与双方诉求,并联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委托专业调解员处理该纠纷。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接手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涉事企业,核实活动现场安全保障措施、老人摔倒具体情况等信息。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结合《民法典》中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向企业阐明其应承担的责任;同时,也考虑到企业举办活动的初衷及何大妈的实际损失,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多次沟通,调解员逐步缩小双方分歧,推动双方就赔偿金额等关键问题展开务实协商。

圆满落幕:握手言和促和谐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涉事企业一次性赔偿何大妈玉镯损失及医疗费用共计1500元。随后,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企业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是对何大妈合法权益的切实保障,更彰显了基层治理体系中“综治中心”这一平台的独特价值。作为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窗口,芙蓉区综治中心通过联动专业调解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既避免了纠纷升级对双方造成的额外负担,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温暖力量。这起案例更印证了,基层调解机制正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一环,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群众幸福感的道路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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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