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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要素式”改革:两份文书精准对话,助推争议高效化解

发布时间:2025-11-25 21:15:41 人气:5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丽芳 刘思园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王薇 通讯员 罗丽芳 刘思园)“法官,看了对方的答辩状和证据,我心服口服,申请撤诉”。近日,在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原告刘先生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要素式答辩状后,主动来到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2025年11月,刘先生来到芦淞法院,在导诉法官的指引下填写了要素式起诉状。这份表格清晰引导他列明核心诉求,帮助他第一次系统梳理了自己的主张。

案件流转至行政庭后,承办法官随即向被告送达了该份要素式起诉状。行政机关根据起诉状列明的要素,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要素式答辩状,针对性地逐项回应,并附上完整证据资料。答辩状明确指出刘先生申请的信息已依法公开,并提供了具体的公开途径和截图证明。

“一看这份答辩状,我心里就清楚了。”刘先生表示,“对方条条都有回应,证据也明明白白,原来是我之前没查到相关信息产生了误会”。两份要素式文书的精准“对话”,使案件事实一目了然,无需开庭,纠纷就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是芦淞法院系统性推广要素式文书、致力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和实质解纷的生动缩影,清晰展示了行政案件要素式文书如何通过结构化、表格化的形式,引导诉讼双方精准表达、有效沟通。

2025年7月以来,芦淞法院着力从群众诉讼引导、行政机关应诉规范、审判机关流程优化三个维度协同发力,系统推进行政案件要素式文书的应用。

在诉权保障方面,针对行政起诉状专业性强、群众自行撰写困难的问题,芦淞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推行的要素式起诉状,围绕“减负、提效、便民”目标,通过线上线下双轨推进。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及芦法小讲堂推广宣传行政案件示范文本;线下在诉讼服务大厅摆放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考,并专门印发空白文书样式,方便群众直接填写。

在规范应诉方面,芦淞法院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指导”,由行政庭与立案庭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案件多发部门,“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演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向辖区主要行政机关及市直单位发出《关于推广使用政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司法建议书》10余份,并开展实务培训,切实提升规范应诉能力。

在流程优化方面,法院确立“文书引导-焦点确定-程序分流”的三步工作法,收到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后,快速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精准把握核心矛盾,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进行精准程序分流。

要素式文书的全面应用成效显著:有效引导当事人从冗长叙事中解脱出来,精准聚焦诉求与事实;庭审效率显著提升,促使诉辩双方在庭前固定无争议事实,使庭审环节更加紧凑聚焦;实现了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简单案件快速化解、复杂案件精细审理;实质化解成效凸显,清晰的争议焦点为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自全面推广适用要素式文本后,芦淞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大幅度上升,目前已达到30%左右。

下一步,芦淞法院将继续深化行政案件示范文本的应用,不断完善配套机制,努力让行政诉讼效率更快、化解更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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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