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力巧执行 共商共治谱妙曲
发布时间:2025-11-27 20:18:58 人气:5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罗晓洪 刘婧
湖南法治报讯 (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罗晓洪 刘婧)近日,一起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赔偿案件在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原本对立情绪激烈、看似难以化解的矛盾,最终在当地村干部的倾力协助、法院执行人员的专业引导以及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共同作用下,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事情源于一场意外事故。房屋建设过程中因意外导致提供劳务者死亡,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金额较大的赔偿款。执行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因被执行人年岁较高且家庭经济条件一般,面对巨额索赔,深感无力承担,双方情绪激动,关系剑拔弩张。简单的劝说已无法平息矛盾,这场漫长的执行战看起来似乎不可避免。
面对僵局,村干部主动站了出来。他们凭借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天然优势,多次分头前往双方家中,耐心倾听诉求,安抚双方对立情绪。他们没有就案说案,而是从乡里乡亲、往日和睦等方面入手,让双方都感受到亲切。在进入法院诉讼前,村干部已经做了长达一年的工作,为后面的诉讼与执行取得进展奠定基础。
执行过程中,为顺利找到纠纷化解的关键点。法院执行人员与村干部组成了“临时搭档”,采取“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一方面,他们引导申请人正视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理解“执行不能”的风险,建议其在赔偿数额和支付方式上展现灵活性。另一方面,他们也通过被执行人的亲属劝导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其拿出诚意。
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申请人主动降低对赔偿总额的期待,被执行人经和亲属好友共同发力最终支付全部剩余赔偿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纠纷顺利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生动表明,在面对基层复杂矛盾时,村干部的“情理”铺垫与法院的“法理”引导相辅相成,能有效打通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而双方当事人最终的互谅互让,则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一最优解的关键所在。
未来,攸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化与基层组织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法院+网格”作用,让更多纠纷在情理法的交融中得到妥善化解,为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