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促执,破局解难:南岳法院以拒执罪审判促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5-12-13 20:33:36 人气: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梓浪 | 作者:车璐炀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车璐炀)近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与执行联动效能,在一件陷入执行僵局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依托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自诉,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了惩戒威慑与纠纷化解的有效统一。
该案源于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结案后,乙某未全额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乙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此情况下,申请执行人甲某以乙某涉嫌拒执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基于初步证据和乙某明显的消极履行态度,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自诉程序顺利进行,法院依法对乙某作出司法拘留决定。
司法拘留形成有效震慑后,承办法官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认为继续拘留反而可能因乙某失去收入来源影响乙某履行能力,便主动牵头调解,同时与执行法官沟通协作,确保履行方案切实可行。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乙某及其家属耐心释法明理,分析持续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利后果与诉讼风险。最终,乙某及其家属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支付了6万元,展现了履行诚意。甲某感受到乙某及其家属的实际履行意愿,亦同意就剩余款项的履行事宜进一步协商。
最终,在审执法官的共同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详细的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甲某据此向法院撤回了刑事自诉。至此,这起纠纷在审判阶段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既保障了当事人行使刑事自诉的权利,也生动体现了法院在纠纷化解中能动司法、刚柔并济的实践智慧,有力推动了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下一步,南岳法院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切实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