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民心 纪检监察强监督
发布时间:2025-12-14 22:27:55 人气:2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王韵婵)“刮大姐,您的身体还好吧!上次申请司法救助的钱有没有收到......”12月11日下午,大通湖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长及大通湖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对2025年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当事人刮某进行上门回访,对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核实了解。

宋某系刮某小儿子,刮某与丈夫离婚时宋某尚且年幼,大儿子与母亲刮某一起生活,小儿子与父亲一起生活。2023年刮某小儿子宋某将刮正英10万元存款取走,一直拒绝归还,导致刮某错过眼疾手术。因眼睛看不见,大儿子在家照顾年迈母亲,靠务农维持生活,经济困难。2024年8月30日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宋某返还刮某10万元。宋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刮某多次前往长沙、沅江、大通湖等地公安机关控告,信访倾向明显。同时,多次给法院执行局来电,其情绪极其不稳定。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执行法官遂依法准备材料向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为刮某申请司法救助款20000元,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司法救助是国家对因案件导致生活面临急迫困难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依法给予的辅助性经济救济措施。其核心在于“救急解困”,通过一次性救助缓解当事人生活压力,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司法救助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是保障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途径。司法救助是法治温情的直接体现,更是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的“及时雨”。
今后,大通湖区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救助资金使用规范、透明,确保救助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情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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