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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巧解“薪”结,让公平正义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5-12-18 15:30:36 人气: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吴艳云 张琦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王薇通讯员 吴艳云 张琦)“吴检察官,很感谢你曾经的帮助,两年多了,今天我们和王某某的事正式画上句号。”

“这两年一直记得你,愿你一切安好!”

2025年11月,一条来自当事人黄某某家属李某的感谢微信与一笔清晰的转账记录,传至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吴艳云的手机上。这条信息,为一起历时两年多的故意伤害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起因讨薪引发的刑事案件,在该院的积极推动下,通过刑事和解程序,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温暖了当事人的心。

“薪”结未解生冲突 轻微案件背后是两家艰辛

2023年7月,多次向王某某追讨欠薪未果黄某某得知其已在株洲市渌口区某机械厂工作,遂专程从广东赶至渌口。在该机械厂宿舍内,双方见面理论,其间情绪激动的黄某某出手击打王某某,致其面部受伤倒地。后经鉴定,王某某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并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深入梳理案情背景细致核查双方家庭实际情况。这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背后折射出两个家庭的生存困境:黄某某家庭经济拮据,夫妇二人除赡养残疾母亲外,还需抚养两名在校女儿,全家仅靠夫妻微薄收入维持生计;而王某某受伤后,不仅需负担医疗费用,还因伤失去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同样陷入困顿。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矛盾一度陷入僵局。

法理情理双兼顾 检察官铺就“和解之路”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黄某某系长期讨薪无门情绪失控作案,主观恶性较小,且案发后认罪悔罪,其家属亦积极筹款赔偿,具备刑事和解基础。若简单“一捕了之”,不仅难以化解矛盾,更可能让两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陷入更深困境。在黄某某妻子李某缴纳部分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主动担当“调解员”,一方面向黄某某释法,明确“讨薪合法但暴力违法”的底线,促其真诚悔过;另一方面向王某某阐明刑事和解快速获赔、减少诉累的优势,引导双方理性互谅。

为破解赔偿僵局,检察官组织双方核对医疗、误工等损失,参考轻伤赔偿标准细化诉求金额,确保赔偿公平透明。针对黄某某家庭无力一次性赔偿的问题,检察官提出“分期赔偿+检察跟踪监督”模式,由其妻子按月代付,检察机关定期回访跟踪这样既保障被害人权益,又避免嫌疑人家庭因案致贫。经调解,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渌口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和解落地见实效 机制创新促治理升级

案件虽结,服务不止。两年多来,承办检察官持续跟踪赔偿履行进度,确保和解协议真正落地见效。如今,黄某某已回归家庭踏实工作,女儿学业进步;王某某伤愈复岗,两家生活重回正轨。

该案是渌口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轻罪治理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刑事和解“三大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检调对接”机制,联合公安、司法等单位搭建调解平台,引入第三方力量提升调解公信力;推行“赔偿保证金+分期履行”模式,兼顾被害人权益与嫌疑人家庭实际困难;强化“和解+回访”闭环管理,坚决防止“案结事未了”。近年来,该院故意伤害审查起诉案件不起诉率达 80%,和解履行率100%、信访发生率均为“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检察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我们的人生。”当事人的真诚话语,成为司法温情与法治力量的最佳注脚。渌口区检察院将持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努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信,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社会安宁、促进基层善治。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