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权钱交易终自毁,受贿170余万当庭获刑
发布时间:2025-12-18 15:42:40 人气: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涂锦英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涂锦英)12月9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柳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区各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区直单位及区管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等近百余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基本案情
被告人柳某某先后利用其担任武陵源区教育局局长、中共张家界市委党校武陵源区分校副校长、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黎某某、唐某某等人在工程建设、工程款项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多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170余万元。
庭审直击
法庭上,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系统出示证据,清晰揭露被告人柳某某的犯罪行为;围绕案件开展法庭教育,剖析了柳某某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渊的原因,给现场的旁听公民及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被告人柳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经审理,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及量刑建议,并当庭判决被告人柳新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警示教训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职务便利长期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中纪律意识淡薄、廉洁防线失守的突出问题。柳某某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的经历,深刻警示广大公职人员:
· 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
· 必须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 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 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