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清晨蹲守促执结,拖欠工资终履行
发布时间:2025-12-21 18:06:43 人气: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秋萍)“多亏执行干警们,这笔拖欠的工资终于拿到了!”近日,远在贵州的申请执行人吴某通过电话向靖州法院执行干警表达感谢,感谢他们为其追回拖欠已久的工资。
2025年2月,吴某因劳务合同纠纷将丁某诉至法院。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协议生效后,丁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吴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长达五个月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多次拒接法院电话,村干部协助传唤亦无回应。
“群众讨薪不易,跨省奔波成本更高,必须尽快执行到位!”经申请执行人及物业公司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成功锁定被执行人居住小区,但因其长期早出晚归,且多次拒接电话不前往法院配合调查。为此,执行干警决定采取蹲守措施。

次日清晨,干警在被执行人住所外守候,7时许,被执行人牵着小孩准备去学校。考虑到小孩在场,为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影响,待被执行人送完小孩后,执行干警上前表明身份,依法传唤被执行人至执行局。
起初,被执行人还以暂无收入等理由搪塞,执行干警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严肃强调:“该款项系申请执行人劳务工资,拖延履行将加剧其经济负担。”随后,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若继续拖延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15日司法拘留及信用惩戒措施。
在法律威慑与情理劝导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错误,放下抵触情绪,多方筹措资金,当场将拖欠的10755元劳务费全部付清。
执行工作既要“力度”也要“温度”。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让生效法律文书“不打白条”,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